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2人)
2020-01-15 16:49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用人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户籍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二、岗位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耐劳,团结合作,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能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七)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八)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日报名时限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林业和草原局(昭阳区锦屏路47号一号楼4楼),联系电话:0870-2225417。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资格审查: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应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面试
1.报名人员审核通过后,参加市林草局组织的面试,面试由林草局面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持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官由市林草局在本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前2位报名人员拟进行录用。
(三)体检
1.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由市林草局与其签订《昭通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实行一年一签制,续签总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解除聘用协议。
2.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市林草局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相关待遇。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市林草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协议。
4、聘用期间的管理和考核。市林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一律不予以续聘。
四、工资待遇
1.一经录用,由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不购买五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解除聘用协议。试用期满合格,工资按2300元/月,足额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承担。
2.签订聘用协议(每年一签),当年考核为优秀的,第二年在原工资基础上增加100元,次年考核为优秀的,在原工资基础上递增200元。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事假、病假等福利待遇。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0870-2229069
昭通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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