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6 15:48:26 昭通华图考试网 昭通华图 http://zhaotong.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2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地处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也是内、外、妇、儿等各学科专业齐全、设备完善,医疗服务功能健全、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医院。
医院始建于1957年,前身为新疆建工医院,2008年,经自治区编办批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骨科医院”。2008年3月,医院整建制移交新疆医科大学,成为“新疆医科大学第六临床医学院(第六附属医院)”。2018年2月,医院获评三级甲等骨科专科医院。内设机构70个,其中临床医技科室49个,骨科临床单元共12个;现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脊柱外科研究所,拥有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骨科),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新疆医科大学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培养点;与吉林大学各附属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建立对口技术协作和人才培养关系;吉林大学-新疆医科大学国际联合医疗与研究中心,中国矫形外科杂志新疆采编部设在我院。
医院拥有全疆最大骨科单元,最全骨科亚专业,最大年骨科手术量。骨科专业依托自治区骨科医院构建形成了“一所四中心”专业平台,即脊柱外科研究所、脊柱外科中心、骨科中心、骨伤康复中心、骨科实验中心。建有全疆唯一小儿骨科,骨病矫形(足踝)外科等科室。
医院先后荣获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人先锋号”、国家卫健委授予的“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是深受各族患者信赖的人民满意医院。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者必须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七)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及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报告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4.高校在读人员,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聘用)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6月27日(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行政综合楼5楼组织人事科。
(四)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携带以下资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提交六附院组织人事科进行报名及资格初审;同时将全套报名材料的原件按顺序扫描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原件扫描件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与《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无需扫描)一同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报考岗位编码+姓名+联系电话”,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即可。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
3.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规培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5.考察表原件。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抄写并签字;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7.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还未取得合格证的需提供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8.电子版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9.电子版《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此项资料无需扫描。
10.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后续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核
1.采取考核制方式的岗位: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01、B06002、B06003、B06004、B06005、B06006、B06007、B06008、B06009、B06010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试工两个环节。
2.采取非考核制方式的岗位: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11、B06012、B06013、B06014、B06015、B06016、B06017、B06018、B06019、B06020的应聘人员采取非考核制方式进入,包括笔试、面试和试工三个环节。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
(二)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01、B06002、B06003、B06004、B06005、B06006、B06007、B06008、B06009、B06010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环节,直接进入此环节。
3.应聘岗位编码为:B06011、B06012、B06013、B06014、B06015、B06016、B06017、B06018、B06019、B06020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入闱面试,进入此环节。
4.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6.面试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7.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试工考核
1.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地点:所报名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试工人员: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
4.成绩:试工完成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入闱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试工考核×30%;
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6.试工考核结果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1.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拟聘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老师、巫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61272
十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院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院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院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33120
十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公告。
2.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及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2023年6月12日
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持续加强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3〕11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详见《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计划公开招聘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生物科学类工作人员共15名,涉及3个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聘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学校开具可以正常毕业的证明),部分岗位招聘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报名邮箱:btjkzx@126.com;
兵团中心血站指定报名邮箱:btzxxz@126.com。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6月27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10:00至6月27日18:00。
(二)考试时间、方式:
1.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时间:
2023年7月1日(周六)10:30-12:30
2.面试采取现场招聘的形式进行,具体地点、要求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此次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招聘咨询电话。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报名。
(1)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名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报考人岗位+姓名”;
(2)兵团中心血站:报名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兵团中心血站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报考人岗位+姓名”。
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考生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注意事项
(1)考生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伪造、虚构内容。考生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报名流程要求报名,考生的报名账号,只限考生本人使用,严禁将用户名、用户密码泄露或者转借给他人。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面试条件人员。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6月28日上午11时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审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除免笔试岗位外,详见《岗位表》)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张试卷(汉语试卷),每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上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和成绩排名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上向社会公布。
4.考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依次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
体检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统一组织。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也可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按照拟招聘岗位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0991-2890328。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0991-2645602;
兵团中心血站办公室:0991-2644959。
附件:
1.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度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兵团中心血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兵团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3日
(编辑:pengcong)